关于开展“国际志愿者日”主题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精神,根据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岳市文明办[2012]15号)的要求,县文明办决定,在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前后,在全县开展以“关爱他人”为重点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5日—12月12日
二、活动内容
1、无偿献血活动:由县卫生局牵头,红十字会协助。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依据《关于开展2012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华政办函〔20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2〕9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单位职工以及社区群众的发动工作。县卫生局在华容道广场、人民广场设立固定的献血地点,方便市民群众参加活动。联系电话:4132630,联系人:卢艳波
2、慈善捐衣物活动:由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牵头,社会救助站协助。重点捐赠冬季衣服、鞋袜、棉被等,要求干净整洁,并袋装包好,捐赠的衣物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困难家庭等需救助的对象。要求部门单位人均捐1件,受捐接受地点为社会救助站(桥东路266号)。联系电话:4106672,联系人:李爱君
3、爱心捐书活动:由城关镇牵头,西街社区居委会协助。动员干部职工捐献有阅读价值的书籍,捐助书籍主要用于充实城关社区和农村青少年宫图书室。要求部门单位人均捐3本,受捐接受地点为城关镇西街社区居委会(原水利局办公楼)。联系电话:4222951,联系人:张婷
4、亲情帮扶活动:由团县委牵头,青年志愿者协会、城关志愿服务站协助,组织志愿者到社区空巢老人、残疾人家中开展卫生保洁等家政服务活动,到敬老院陪老人读书、聊天开展亲情陪护等活动。联系电话:4188289,联系人:成星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各乡镇要围绕“关爱他人”的主题,在12月5日前后开展类似的活动。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安排专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筹备,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2、广泛宣传。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及时推介先进典型,倡导“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3、强化考核。志愿服务活动是深化全国文明县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创建的重要活动形式,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与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范畴。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