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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志愿者上路劝导不文明

. .~2013.12.4
已报名 14/不限

隆回县文明办

已完成9个活动

聂怡才
隆回县文明办
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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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隆文明办〔20136

关于开展交通志愿者上路劝导不文明

交通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全县各省、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团队:

为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隆公交管[2013]28号文件精神,于122日至124日开展省、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团队上路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2起至124日结束,每个工作日的上午730分至1230分,下午1410分至1810分。

二、劝导点设置

神龙宾馆路口红绿灯、农业银行路口红绿灯、万和路口红绿灯。

三、人员组成

每个劝导点由2名交警和4名志愿者组成。

四、劝导重点

劝导行人和各类非机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协助路口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参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路口交通文明宣传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文明。

五、活动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参加人员进行一次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倦怠情绪。同时明确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每名劝导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好相关标识(袖标、小红旗、口哨),服从交警指挥。相关标识由单位制作。

三是要注意自身安全。现场宣传引导人员要认真听取带班交警的岗前培训,服从安排,合理站位,确保自身安全。

四是遵守工作纪律与行动要求。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在引导时,注意文明用语,做到有礼有节,避免与交通参与者发生冲突。届时将由县文明办对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六、具体活动日程详见附件:

交通志愿者上路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日程及名单。

                

 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28

附件:交通志愿者上路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日程及名单

 

神龙宾馆路口

农业银行路口

万和路口

122上午

财政局志愿队

烟草局志愿队

国税局志愿队

122下午

桃洪镇志愿队

审计局志愿队

移动公司志愿队

123上午

国土局志愿队

政务中心志愿队

五里检测站志愿队

123下午

工商局志愿队

林业局志愿队

万和学校志愿队

124上午

地税局志愿队

政协机关志愿队

住建局志愿队

124下午

县委党校志愿队

商务局志愿队

城管执法局志愿队

2: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人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志愿服务时间

具体负责人:                   联系方式:

(注:附2表请各志愿服务队报县文明办邮箱372748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