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社局志愿者服务队
已完成40个活动
1.引导市民文明行走、文明遛狗(遛狗须牵狗绳),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张贴、损坏公共财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2.引导市民不乱闯红灯,排队上下公交车,对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3.及时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协助车主将车头统一朝公路方向文明摆放; 4.劝导机动车不要乱停乱摆,引导车主将车停靠到停车位线内。 5.盖好垃圾桶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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