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劝导须知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1.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路行为;
2.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3.宣传、引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文明有序排队上车,劝阻不文明乘车行为;
4.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对违章停车、侵占盲道、车窗抛物、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外卖骑手乱穿行马路等不文明行车行为进行劝阻;
5.扶助老、幼、残疾人过马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6.发现和及时处置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处乱扔的垃圾、散落的烟头和槟榔渣、牛皮癣等问题,引导摩托车、电动车有序停放。
7.提醒市民遛狗牵狗绳、及时清理狗粪便。
二、文明劝导工作要求
1.文明劝导员必须佩戴志愿者马甲、红袖章、口哨,戴手套、带铁钳,党员佩戴党徽。
2.熟知文明城市创建基本常识,履行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职责。不并岗、不坐岗,不玩手机、不扎堆闲聊,始终保持在岗在状态,稳妥处置负责区域情况。
3.文明劝导以路口、路段和公交站台为主,要做到站位合理、分散、靠前、显眼,每位劝导员要采取不固定点位和路段巡逻的方式,承担50米范围内的文明劝导任务。4.运用株洲“爱心时间银行”平台,各单位自行发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项目,实现签到签退和时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