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通知
区直机关和市直驻区各部门,循环集团、轨道公司,各社会组织:
为打好打赢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保卫战,按照市全面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推进大会精神,区直机关和市直驻区各单位,各社会组织继续在主要交通路口、路段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2022年4月26日-7月26日。
上午7:30-9:00,下午5:30-6:30
二、志愿服务地点
石峰区杉木塘路口
三、劝导员工作职责
1.劝导员必须佩戴志愿者马甲、帽子、口哨,戴手套、带垃圾袋和铁钳,党员佩戴党徽。
2.劝导员要带头讲文明讲礼貌,以路口、路段和公交站台为主,要做到站位合理、分散、靠前、显眼,主要对乘车秩序、交通秩序、行人横道秩序等进行文明劝导,每位劝导员要承担约50米范围内的文明劝导任务,高质量做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
3.劝导和制止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制止机动车乱停乱靠、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行人过道、不礼让斑马线、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外卖骑手乱穿行马路等不文明行为。
4.发现和及时处置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处乱扔的垃圾、散落的烟头和槟榔渣、宠物粪便、牛皮癣等问题,引导摩托车、电动车有序停放。
5.耐心解答问询,热情为需要帮助的市民提供服务。
6.运用株洲“爱心时间银行”平台,各单位和志愿者团队自行发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项目,实现签到签退和时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