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劝导的通知
根据市委工作安排,我中心需在长江广场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经请示领导,现将文明劝导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2年4月26日-7月26日,上午7:30-8:30,下午17:30-18:30(五月一日起下午站岗时间为18:00-19:00)
二、人员:
机关中心全体职工、城区局全体职工(每天排班一人,值班表附后);
三、地点:
长江广场东口至株洲大桥北侧;
四、职责要求
1、劝导员必须佩戴志愿者马甲、红袖章、口哨,党员佩戴党徽。
2、劝导员工作期间不讲粗话、不嚼槟榔、不抽烟。主要维护乘车秩序,维护交通路段、无红绿灯人行过道的交通秩序,每位劝导员要承担约50米范围内的文明劝导任务。
3、劝导和制止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制止机动车乱停乱靠、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行人过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制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占用机动车道、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4、耐心解答问询,热情为需要帮助的市民提供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站岗后第二天上午将背心交回至人事,没有穿装备站岗会被通报批评;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请私人调换;
3、人员按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
株洲水文中心组织人事科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