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创文整改办要求:各单位,关于文明劝导工作,有几个新的要求望熟知:
1.时间进行了调整,由早晚高峰期调整为白天全天,上午为7:30—12:00,下午为15:00—19:00。
2.力量进行了增强,绝大多数路段增加了劝导人员。
3.内容进行了细化,在原有任务基础上,重点对遛狗不牵狗绳、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骑车不戴头盔进行劝导。
4.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必须带齐马甲、口哨、袖标、手套、铁钳;劝导人员不能固定在一个点位,必须负责50米范围路段,并认真履职。
市创文办、市直机关工委将加强文明劝导工作的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