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22年“六·五”环境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我县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取得的成果,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打击非法冶炼等涉危涉重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由县政府办主办,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联合县环保打非办、县公安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同承办2022年“六·五”环境日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地点
2022年5月25日—6月10日,柏林、太和、樟树等地。
二、活动主题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承办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公安局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环保打非办
县交警队
永兴县志愿者协会
县融媒体中心
柏林镇人民政府
太和镇人民政府
樟树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周 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为群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红兵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
成 员:曹年丰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打非办主任
陈辉荣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局长
冯爱慧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建军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铫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少勇 县交警队队长
黄 烨 柏林镇镇长
黄运校 太和镇镇长
梁 勇 樟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陈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活动执行组、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下联络协调,制定活动总体方案;会场准备、活动通知及相关资料制作发放、参会人员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二)活动执行组。负责配合策划团队开展主场活动,前期预热活动创意策划、执行,提供活动现场素材。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环保打非办、永兴县志愿者协会、柏林镇人民政府、太和镇人民政府、樟树镇人民政府。
(三)宣传报道组。活动宣传通稿审核、媒体记者通联、现场摄影、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疫情防控、信访维稳、会场秩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质保障、就餐等工作。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负责提供瓶装水、宣传资料;
柏林、太和、樟树等相关乡镇负责就餐等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前期准备和预热活动(5月25-6月2日)。
1.5月下旬在相关乡镇重点村组、主要干道、集市及园区主要场所张贴环保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告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2.录制宣传用音频作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将环保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告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内容录制为音频作品。
3.围绕“六·五”环境日的主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活动日程进行1-3条动态宣传,借助县融媒体中心的“1+8”融媒矩阵平台分别在《永兴新闻》栏目、新永兴APP、永兴微吧、永兴手机报、永兴新闻网、永兴广电微信公众号、5G智慧电台、“村村响”广播、永兴融媒视频号等平台同步推出相关新闻报道,播放音频作品进行宣传预热。
(二)六五活动。
1.巡回宣传活动(6月1日8:30—12:00)
6月1日早餐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环保打非办、县交警队、永兴县志愿者协会、县融媒体中心相关单位安排专门车辆人员在县政府人民会堂前坪等候,于早上8:30统一准时出发,有制服的要求穿制服参加活动;樟树镇政府、太和镇政府、柏林镇政府再交界路口等候,与县城出发的队伍汇合后共同参与宣传,只参加辖区内的宣传活动。巡回宣传队伍先后前往樟树镇、太和镇、太和园区、柏林园区、柏林镇开展巡回宣传,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资料。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进行全程拍摄记录活动盛况。
具体线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