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文明办、创建办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
2、带班领导负责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执勤,并不定时到执勤点进行督查。值班人员如遇突发紧急情况需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如有班次冲突的情况,报带班领导同意后,自行找人协商调班。
3、值班人员要注重自身形象,执勤期间不玩手机不抽烟,主动履职,辐射执勤点位周边20米范围。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递文明出行,文明礼仪从我做起的正能量。
4、值班人员必须穿着志愿者服,戴小红帽,手持温馨提示劝导牌,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中间隔离设施、乱丢垃圾、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