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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文明劝导[已公示]

. .~2022.5.14
已报名 19/不限

蓝山县毛俊中心幼儿园志…

已完成4个活动

张池英
永州市蓝山县毛俊镇中心小学
8.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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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学复课加快恢复,学生及家长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在我县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导致交通事故伤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此,蓝山县毛俊中心幼儿园志愿服务队对广大市民进行劝导。
 一、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戴好头盔的基础上,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骑行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靠右边通行,骑行时不并排骑行等;开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二、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常常谨记载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作为交通参与者,每一位驾驶人、乘坐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汽车时也要系好安全带,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