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市营文秘青年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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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知道它还被赋予了什么含义吗?让作为法律协会的一员,我来告诉你,今天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可以说在这个布织着巨大经济网的世界每个人都会充当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你曾遇到过“三无”产品吗?你被侵犯过知情权吗?你曾利用法律武器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吗?
维护消费着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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