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公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法律义务以及依法追究侮辱国歌、国旗、国徽,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体现了鲜明的国家意志,织密了法律的藩篱,筑牢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爱国情感的凝聚升华。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主要内容,在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正是追本溯源、立心铸魂,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把最自然最朴素的爱国情感升华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常态化,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爱国主义教育法深入人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