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及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科学研究表明,吸烟及二手烟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可以导致肺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多种疾病肯死亡。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的精神,引导人们培养和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机关干部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县文明办向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起倡议:
一、充分认识烟草危害,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树立、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二、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三、在办公、会议、接待有情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积极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工作场所。制定相应禁烟措施,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示或摆放禁烟标牌,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五、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知识,提高防控烟草危害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和鼓励吸烟者戒烟。
六、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控烟是世界的潮流,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烟雾危害,共创美好的健康生活。
绥宁县文明办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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