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2012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
为总结考核2012年全团重点工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工作情况,根据团中央书记处的总体要求,现将开展该项工作年终自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2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
二、自查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各级团委党组负责”要求的情况,党政领导同志指示、调研情况,会议部署、印发文件、深入调研情况,加强督导考核等情况(详见附件1)。
2.开展摸底及结对情况。主要包括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数、结对数、结对的比例等情况。
3.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专员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情况。
4.七彩课堂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5项内容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效等情况。
5.阵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阵地建设规划、规模、整合社会资源、管理运行和发挥作用等情况。
6.新浪微博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及项目专员个人微博注册、管理、运行等情况(详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1.逐级自查,填报系统(11月19日—11月27日)。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督导市、县围绕6项内容逐级开展自查,并按时间要求在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关爱行动信息统计系统”填报有关数据。系统将于11月29日15:00关闭。
2.抽查核实,确认数据(11月28日—11月29日)。在系统关闭前,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要组织专人,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核查各地填报的相关数据,并根据系统统计数据汇总填报《2012年关爱行动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对各省级团委确认的市、县数据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汇总分析,上报材料(11月30日—12月2日)。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在汇总市、县自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全省关爱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自查报告。上报材料需经省级团委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一并于2012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通过传真报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关爱行动是全团推进青年志愿者工作重点考核内容。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年终自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的有效抓手,层层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将以自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核查后确定对各地工作的评价。
2.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和填报自查情况表。自查报告重点按照6项自查内容进行撰写,力求逻辑清晰,全面客观,精炼务实,数据准确无误。自查情况表须填写截至目前总体数据。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巩固成果,推动工作。要通过年终自查,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关爱行动实施水平。要查找工作差距,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推进关爱行动取得新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