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普及志愿理念,组织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和知识,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我院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 活动内容
- 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织干警在湖南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达到我院干警总人数的70%以上。
- 围绕关护困难弱势群体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我院干警去新寨村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健康检查、生活照料、心理抚慰等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干警到敬老院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老、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 围绕关爱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我院青年干警到乡(镇)、社区、街道去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干警开展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 围绕关爱自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全院广泛开展“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的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办公”、“低碳出行”,使勤俭节约成为干警的行为习惯。组织干警参与关爱山川河流、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的志愿服务活动。
- 其他。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我院干警到乡(镇)、社区、街道开展国防教育、科普宣传等志愿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制定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激励、志愿服务等工作制度,确保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二)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后,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虚心接受群众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者培训,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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